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二
答: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含延长缴费)期间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优先保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经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退还。本人选择保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待遇的,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计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利息按照历年一年期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温馨提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自认证成功起一年,请各位养老金领金人员在有效期到期之前及时进行验证,避免因认证过期导致待遇暂停发放,网络认证方式如下。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
1.四川人社app:1.下载四川人社APP;2.完成账号注册;3.登陆并完成人脸识别;4.点击首页社会保险领取资格认证,选择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5.点击提交认证,选择人脸识别认证开始人脸识别认证;6.页面提示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成功。
2.微信小程序“达州人社”:1.关注达州人社公众号;2.点击首页资格认证;3.选择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4.点击提交认证,选择人脸识别认证开始人脸识别认证;5.页面提示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成功。


编辑:李飞
编审:彭艳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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