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未取得仲裁员证的人员能否审理案件?
答:不能。仲裁员证是仲裁员履行职责的身份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人员,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的聘前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取得仲裁员资格。仲裁委员会将其聘任为仲裁员的,发放仲裁员证和仲裁徽章。
编辑:王霞
编审:王彦苏
总编:邓亚军
温馨提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自认证成功起一年,请各位养老金领金人员在有效期到期之前及时进行验证,避免因认证过期导致待遇暂停发放,网络认证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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