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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之窗746旧伤复发的如何申报工伤待遇

通川区人社局 2025-10-16 15:30 1247

问:工伤认定后旧伤复发的如何申报工伤待遇?

答: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诊断意见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存在争议的,由市(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首次入院或门诊治疗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诊断或出院资料注明需定期复诊的,按照诊断证明注明的时间段进行核实报销,不再进行旧伤复发备案。

编辑:王雨霖

编审:罗力铭

总编:邓亚军

温馨提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自认证成功起一年,请各位养老金领金人员在有效期到期之前及时进行验证,避免因认证过期导致待遇暂停发放,网络认证方式如下。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

一、四川人社app

1.下载四川人社APP;

2.完成账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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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微信小程序“达州人社”

1.关注达州人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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