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或者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的如何处理?
答: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张才兵
编审:罗力铭
总编:邓亚军
温馨提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自认证成功起一年,请各位养老金领金人员在有效期到期之前及时进行验证,避免因认证过期导致待遇暂停发放,网络认证方式如下。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
一、四川人社app
1.下载四川人社APP;
2.完成账号注册;
3.登陆并完成人脸识别;
4.点击首页社会保险领取资格认证,选择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
5.点击提交认证,选择人脸识别认证开始人脸识别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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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微信小程序“达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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