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何时受理?
答: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社保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书面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书面告知补正要求。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编辑:杨莹莹
编审:王彦苏
总编:邓亚军
温馨提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自认证成功起一年,请各位养老金领金人员在有效期到期之前及时进行验证,避免因认证过期导致待遇暂停发放,网络认证方式如下。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
一、四川人社app
1.下载四川人社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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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首页社会保险领取资格认证,选择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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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微信小程序“达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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