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金计算标准
答:达州市城乡居保丧葬金按参保人死亡时是否已领养老金分两类计算,具体如下:
一、已领养老金(达到待遇领取条件)
标准:死亡当月实际领取养老金(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2个月。
举例:月领养老金220元,丧葬金=220元×12=2640元。
二、未领养老金(未达待遇领取条件)
标准:当期基础养老金×6个月,且不超过本人累计缴费总额(特殊群体除外)。
举例1:基础养老金163元/月、个人缴费2000元,丧葬金=163元×6=978元(978元<2000元)。
举例2:个人缴费累计金额低于163元×6=978元的,丧葬金按不超过本人累计缴费总额发放。
三、特殊群体(政府代缴人员)
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等政府代缴保费群体,不受“不超过缴费总额”限制,直接按“基础养老金×6个月”足额发放。
四、注意事项
时限:死亡后60天内申请才有丧葬金(超过60天没有丧葬金)
编辑:李飞
编审:彭艳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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