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下载通川客户端

新闻热线:0818-6086866 通川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8-6086866 邮箱: 619516370@qq.com

人社政策之窗68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金计算

通川区人社局 2025-09-10 15:32 2601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金计算标准

答:达州市城乡居保丧葬金按参保人死亡时是否已领养老金分两类计算,具体如下:

一、已领养老金(达到待遇领取条件)

标准:死亡当月实际领取养老金(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2个月。

举例:月领养老金220元,丧葬金=220元×12=2640元。

二、未领养老金(未达待遇领取条件)

标准:当期基础养老金×6个月,且不超过本人累计缴费总额(特殊群体除外)。

举例1:基础养老金163元/月、个人缴费2000元,丧葬金=163元×6=978元(978元<2000元)。

举例2:个人缴费累计金额低于163元×6=978元的,丧葬金按不超过本人累计缴费总额发放。

三、特殊群体(政府代缴人员)

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等政府代缴保费群体,不受“不超过缴费总额”限制,直接按“基础养老金×6个月”足额发放。

四、注意事项

时限:死亡后60天内申请才有丧葬金(超过60天没有丧葬金)

编辑:李飞

编审:彭艳

总编:邓亚军

评论 0

  •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

我要评论

猜你喜欢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