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施工单位清偿的情形?
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编辑:张才兵
编审:罗力铭
总编:邓亚军
通川区人社局 2025-04-11 10:54 1017
问:施工单位清偿的情形?
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编辑:张才兵
编审:罗力铭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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