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属于违规行为吗?
答:属于违规行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张才兵
编审:罗力铭
总编:邓亚军
通川区人社局 2025-03-28 15:03 1094
问: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属于违规行为吗?
答:属于违规行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张才兵
编审:罗力铭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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