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人员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答: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从业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不进行工伤认定。
编辑:卢强
编审:王彦苏
总编:邓亚军
通川区人社局 2025-03-22 10:14 1033
问:哪些人员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答: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从业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不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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