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
答: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是指国家、省医保部门明确的需要单独进行使用管理的药品。
问:如何登记备案?
答: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在使用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等“双通道”药品前务必向区医保中心或相关医疗机构备案,若未备案则无法享受报账待遇。
问:登记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答: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病种认定表》;
3.相关病史资料。
问: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参保人员使用单行支付药品、部分高值药品发生的费用,不计算起付线。
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职工医保70%、居民医保60%。
2.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或胃肠间质瘤发生的络氨酸激酶抑制剂(尼洛替尼、舒尼替尼、瑞戈非尼、达沙替尼、伊马替尼)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5%比例支付。
3.患者使用单行支付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10万元,并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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