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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之窗1410女职工哺乳期劳动保护

通川区人社局 2026-10-16 15:52 1523

问:哺乳期女职工享有哪些专属劳动保护?

答: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编辑:周秀丽

编审:罗力铭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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