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答:根据《四川省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版)》规定:
服务内容:已暂停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符合继续发放条件的申请待遇恢复发放。
办理条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被暂停发放待遇后,符合待遇恢复领取条件的申请续发。
申请材料:
(一)申办情形
1.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被撤销通缉、在押后被无罪释放、监外执行、假释或刑满释放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项;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被撤销通缉、在押后被无罪释放以及取消失踪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2项;
3. 机关事业单位被追究违纪违法责任并作出处理决定需调整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需提供:材料清单第1、2、3项。
(二)材料清单
1.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或纪监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书材料;
2.《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3.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相关处理文书。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编辑:秦靖超
编审:罗力铭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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