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务员发生工伤的如何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答:根据《四川省公务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工伤发生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所在机关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工伤发生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当时工(公)伤相关政策处理,暂由原渠道继续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视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办法,逐步将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其中,公务员在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且在工伤发生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做好公务员工伤保障服务工作,由所在机关支付费用。
编辑:王雨霖
编审:罗力铭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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