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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之窗1186认定就业困难需要哪些材料

通川区人社局 2026-06-15 15:49 1042

问:认定就业困难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登记凭证原件;

4.如实填写的《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二、不同人员所需准备的特殊材料

1.残疾人员:《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低收入家庭人员: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农村劳动者:县级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编辑:曹馨予

编审:唐赞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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