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对象
取得我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完成2025年年度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政策内容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成功推荐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4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
三、申请条件
1.为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的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指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失业登记前最后的社保缴费单位为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成功推荐就业;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对象多次推荐同一人就业的,只享受1次补贴。同一招用对象1年只享受1次补贴。
四、补贴标准
400元/人。
五、实施主体
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落实。
六、申请渠道
1.符合条件对象向当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补贴(就业方面)申请表》;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工企业、劳动者三方签字盖章的推荐就业证明材料。
七、办理时限
2027年3月31日前。
八、咨询电话
达州市通川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18-2375414。
编辑:汤国辉
编审:唐赞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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