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终局裁决如何对当事人权利进行告知?
答:“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决事项,还应当告知“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编辑:王霞
编审:王彦苏
总编:邓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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